北京理工大学
1.学校属性
2.大学排名
1.历史沿革
2.著名校友
1.院系设置
2.重点专业
1.录取分数
2.保送生招生简章
3.自主招生简章
1.就业报告
2.毕业生平均薪资及排名
2017中国大学排行榜
第35名
2016北京理工大学
各专业各省份
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人数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it.edu.cn/candidatesguide/scores-over-the-years.html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综合素质优秀、热爱外语专业、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日语、德语和西班牙语专业(各专业计划均不超过20人)。
三、报名及考核录取
1.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11日
2.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1月12日前通过报名系统公布。初审合格考生请于1月14日9:00-16:00携纸质版报名材料及二代身份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中关村校区体育馆南厅A11房间)现场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报名材料包括:①签字盖章的申请表;②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3.我校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测试内容含文化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文化课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时间为1月15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月15日下午。
4.我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定考生及专业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其他说明
1.考生被录取后不得转往非外语类专业。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及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2017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北京理工大学
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 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A.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B.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C.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D.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信息安全攻防对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A、B、C申请条件的获奖者,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示名单为准。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20日—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六、资格初审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2017年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
七、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八、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省份分科类确定自主招生各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范围。
2.认定结果将于6月22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上网公布。
九、优惠政策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相关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说明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大学毕业生薪资排行
北京理工大学排名:第2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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